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空港新城特殊群体关爱照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空港新城特殊群体关爱照护工作,推动特殊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健全特殊群体关爱照护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多元参与的特殊群体关爱照护体系,真正使特殊群体关爱照护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不断提升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空港新城特殊群体关爱照护服务实施方案》。

二、关爱服务对象

重点突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和残疾人。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1—4级伤残军人。

第二类低保户中失能或半失能的独居或双居老人;低保户中与子女同住但子女无劳动能力(或残疾)或亡故的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低保户中独居的无劳动能力人员;低保户中失能或半失能人员,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失踪、伤残的家庭中父母在70岁以上且父母一方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

第三类低收入家庭中失能或半失能的独居或双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与子女同住但子女无劳动能力(或残疾)或亡故的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低收入家庭中独居的无劳动能力人员;5—6级伤残军人;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失踪、伤残家庭中父母在70岁以上的老人。

第四类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中年龄在70岁以上本地无子女照顾(子女不在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的空巢老人;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失踪、伤残家庭中父母在70岁以下的老人。

第五类70岁以上市级以上劳模;100岁以上老人;7-9级伤残军人。

第六类80岁以上除伤残军人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70岁以上留守老人(子女不在空港新城辖区)。

第七类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有托养需求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残疾人。

第八类已拆迁但未回迁,有安宁照护需求的过渡群众。

三、关爱方式与补贴标准

特殊群体关爱照护服务政府补贴标准

机构托养居家照料日间照料康复服务志愿服务

政府承担个人承担新城全额补贴居家服务时限政府承担个人承担
第一类政府全额补贴30小时/月/人免费文化娱乐服务和低偿康复护理、助餐服务1.持证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和住院救助:医保和大病救助报销后,住院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服药每人每年1500元;
2.困难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标准适配辅助器具。
3.残疾人康复救助:享受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
超出部分个人承担鼓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卫生清洁、精神慰藉等志愿服务。
第二类50%50%25小时/月/人
第三类40%60%20小时/月/人
第四类30%70%15小时/月/人
第五类机构按照市场价格的70%收住10小时/月/人
第六类机构按照市场价格的80%收住4小时/月/人
第七类机构按照政府指导价收住,新城全额给予机构补贴4小时/月/人
第八类安宁照护新城按照每人次1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贴。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可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委会初审。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同时,第三方入户对申请人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村(居)委会将初审意见及自理能力评估结果报街(镇)进行审核。

(三)街(镇)审核。街(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并报新城人社民政局进行审批。

(四)新城审批。新城人社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意见的,纳入关爱照护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补贴发放。由机构向新城人社民政局提出申请,新城逐月审批,按月、按季或按年将补贴发放给机构或第三方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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