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方案(2023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空港新城2024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及机场海关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29日印发,现就《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方案(2023修订版)》解读如下:
《方案》适用于空港综保区内企业开展以下保税维修业务
(一)可开展的产品类型。1.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2.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开展的;3.综保区内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产品的维修业务;4.综保区内企业内销产品包括企业自产或本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在境内(区域外)生产销售的产品返区维修;除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特别准许外,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维修业务。
(二)可开展的业务类型。1.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以下简称“待维修货物”)从境外运入区域内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2.企业将待维修货物从境内(区域外)运入区域内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回境内(区域外)。
综保区内企业不得通过维修方式开展拆解、报废等业务。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维修的外籍船舶、航空器的海关监管,不适用本监管方案。
《方案》中明确的申请条件:1.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位于空港综保区内;2.满足“维修业务联合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要求;3.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4.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维修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踪,并按海关要求进行申报;5.能够与海关之间实行计算机联网并能够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进行数据交换;6.能够对维修货物进行专门管理,包括已维修货物(包括经检测维修不能修复的货物,下同)、维修用料件、维修过程中替换下的坏损零部件(以下简称“坏件、旧件”)维修用料件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下简称“维修边角料”)等。
《方案》中明确的申请材料。1.空港综保区维修业务申请表;2.空港综保区企业入区函;3.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5.业务情况说明、维修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防治方案;6.符合环保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承诺书。
《方案》中还提出了关于“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企业核准流程指引”
附件: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申请资料清单4.10.docx
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方案(2023年修订版).pdf
解读部门:空港新城综合保税园区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29-3363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