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咸新区进一步稳经济保增长接续政策措施》及《西咸新区“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政策兑现指南》相关要求,现就申报“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政策兑现通知如下:
对2022 年度新增且年度进出口额达到 3500 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对企业产生的用能、物流等相关费用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已申报2020-2021年省、市同类政策的项目、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一、项目执行周期:
本次申报数据统计周期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
二、申报条件:
(一)凡注册、纳税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并具备对外贸易资质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请单位在新区首次发生进出口业务的时间在2022年内,且2022年进出口额达到3500万美元及以上。
(二)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进行纳税登记,管
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近三年在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进口货物报关单境内日的地需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范围内,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内货源地需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1.西咸新区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从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打印的2022年度进出口额数据(按人民币计);
4.申请单位信用报告(包括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陕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信用记录)。
5.一般贸易企业提供申报执行周期海关报关单据及汇总表(附件2)。
6.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安市商务局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截图,跨境电商申报运单统计表(附件3)。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奖补资金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笔兑付,其中第一笔资金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兑付,第二笔资金在申请单位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额达到2022年全年进出口额50%的条件下,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兑付。申请第二笔奖补资金需提交2023年上半年海关报关单。
(二)申报资料内容要真实、准确和完整,A4纸左侧胶装,标注页码,所有材料均需逐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三)申报资料中涉及换算汇率的,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公布的2022年 12月31日中问价汇率,并在中报资料上明确标出。
(四)申报时间为 2023年4月3 日至2023年4月10日,过期将不子受理,请申报企业于申报期限内至空港新城商务中心L区202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六份。
咨询电话:白 帆 13772151346
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023年4月3日
附件1、2:西咸新区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项目申请表、##公司2022年报关单统计表.docx
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