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咸新区2023年度第一批产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服务支撑机构,空港集团、城发集团、各入区企业:

根据《西咸新区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修订)》(陕西咸党政办函〔202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区2023年度产业政策兑现工作,规范兑现程序,提高兑现效率,确保惠企利企政策及时落到实处,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空港新城范围内符合西咸新区相关产业奖补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含金融机构及特定法人,以下简称“企业”)。

二、申报范围

空港新城相关部门按政策类型分别牵头负责。

政策咨询窗口地址: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投资一站式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咨询电话:代润润029-33633783。

1.《西咸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政策》(负责部门: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负责部门: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3.《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负责部门: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4.《西咸新区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负责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具体条款分工执行);

5.《西咸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奖补政策》(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6.《西咸新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奖补政策》(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7.《西咸新区促进金融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8.《西咸新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扶持办法》(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9.《西咸新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10.《西咸新区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扶持办法》(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11.《西咸新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扶持办法》(负责部门:财政金融部);

12.《西咸新区关于促进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负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三、申报流程

(一)免申即享类政策

免申即享类政策申报兑现由信息获取、部门联审、网上公示及支付发放等环节构成,各环节应实现信息可追溯,部门间信息公开、相互监督。

①信息获取。由各政策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对于数据信息来源非本部门的,须通过公文形式向信息来源部门采集信息。信息来源部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应书面正式反馈,形成奖补依据。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

②部门联审。由各政策牵头部门组织发改、组织人力、财政金融、党政办(审计)、招考办、税务、安监、资规、住建、环保、市监、招商、保税物流及涉及的园办、平台公司等单位召开部门联审会,对拟奖补企业、奖补事项、金额以及相关奖补依据进行联审。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③网上公示。联审结束后,由各政策牵头部门在新城官网对拟奖补企业名单、奖补事项、奖补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④支付发放。公示期结束后,由各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将拟奖补企业名单经分管委领导签字后,按照财务报销流程提交财政金融部,并报备发展经济部和新区对口部门。新城财政金融部对奖补依据、联审意见、公示情况、分管委领导签批件等资料进行复核,按财政预算支出相关流程,于3月31日前按照复核确认金额完成资金拨付,此后由新区行业部门提请新区财政部门拨付配套资金。

(二)即申即享类政策

即申即享类政策申报兑现由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审查审议及支付发放等环节构成。

①申报受理。企业需在3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投资一站式服务大厅13号窗口。3月31日后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于下一批次审核兑付。

②形式审查。由政务大厅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补正内容;逾期不告知则视为受理。企业收到《一次性告知书》后,按要求于4月7日前完成补正;逾期不补正则视为自动放弃。

③审查审议。由各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实地核查等,形成奖补建议后,提请新城分管委领导牵头召开部门联审会议(联审部门同免审即享),审议后形成正式奖补名单。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

④支付发放。由各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将奖补企业名单按照财务报销流程提交财政金融部,并报备发展和经济运行部和新区对口部门。新城财政金融部对奖补名单及会议纪要等资料进行复核,按财政预算支出相关流程,于4月21日前按照审核确认金额完成资金拨付,此后由新区行业部门提请新区财政部门拨付配套资金。

(三)综合评审类政策

综合评审类政策申报兑现分由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审查审议及支付发放等环节构成。

①申报受理。企业需在3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投资一站式服务大厅13号窗口。3月31日后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于下一批次审核兑付。

②形式审查。由政务大厅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补正内容;逾期不告知则视为受理。企业收到《一次性告知书》后,按要求于4月7日前完成补正;逾期不补正则视为自动放弃。

③审查审议。由各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等(联审部门同免审即享),形成奖补建议。于4月21日前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奖补事项、奖补金额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由发展和经济运行部负责提请新城主任办公会审议。

④支付发放。由各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将奖补企业名单按照财务报销流程提交财政金融部,并报备发展和经济运行部和新区对口部门。新城财政金融部对奖补名单及会议纪要等资料进行复核,按财政预算支出相关流程完成资金拨付,此后由新区行业部门提请新区财政部门拨付配套资金。

(四)其他

根据《西咸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奖补政策》《西咸新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申报上述两项政策企业需在3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投资一站式服务大厅13号窗口,新城财政金融部于15个工作日内联合相关部门完成初审,以正式文件报新区政策兑现相关行业部门。由新区政策兑现相关行业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确定奖补金额及名单,经相关部门联审后形成奖补清单提交分管委领导专题会议审定,经专题会议审议后,由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至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将奖补资金兑付给企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在空港新城注册、经营、纳税,并符合产业发展定位及相关政策文件的企业、机构和项目。

2.申报单位根据各项政策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

3.一家企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新区、新城其他扶持政策奖补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不得就同一事项、同一项目重复奖励。同一企业申请不同项目、不同事项奖补的,按流程研究。奖补资金核定需严格按照各项政策实施细则及西咸新区政策分类梳理表要求执行。对于新区、新城管委会全额出资成立的机构,不给予新设或落地奖励,但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业务补贴。对于分年度予以奖补的事项,如首次兑现执行综合评审类流程,原则上后续兑现均需进行综合评审。

4.严重违反环保政策和进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经认定后,三年内不得享受空港新城、西咸新区等各项奖补政策,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新区产业奖补政策兑现工作,由发展经济部统筹协调,由财政金融部负责对接新城税务部门,切实履行好审核责任,避免单一企业各项奖补总额超过该企业新区、新城财政留成上限;各政策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加强与新区对口部门衔接,财政、安监、招商、保税物流、资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中心、园办等部门做好配合,形成政策发布、申报受理、事项审批、支付发放的工作闭环,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规范流程。发展经济部及各政策牵头部门要明确内部工作程序,规范评审工作流程,严把项目质量关,遵照新区规定流程,不得随意删减工作环节,规范各环节应履行的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兑现工作流程规范,兑现结果公正、公平、透明;对于发现的徇私舞弊等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宣传。由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牵头,在管委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兑现通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在政务服务大厅做好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招商一部、招商二部、保税物流部、各园办及空港集团、城发集团招商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切实提高惠企奖补政策兑现工作的知晓度,努力营造惠企、亲企良好氛围。

附件:

1.兑现政策一览表

2.产业政策原文

3.相关申报指南

4.西咸新区产业奖补政策分类梳理表

5.奖补政策申请审核意见表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