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新城管委会”)于2011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与房屋保障局、建设规划局、招商局、城乡统筹发展局等19个部门,员工122人。空港新城管委会具体负责空港新城区域内经济建设各项事务管理。

(二)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空港新城部门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事业单位1个:空港新城管委会

(三)部门本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空港新城管委会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2.34亿元;实际利用内资65.15亿元;实际引进外资2050万美元;完成财政收入1.32亿元;筹措项目建设资金110.55亿元;争取专项建设基金5.15亿元;全年新开工保障房780套;北杜特勤消防站(一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了10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全年优良天数198天;完成绿化面积54.2万平方米;省重点项目全面完成任务目标,其中陕西西咸保税物流中心完成投资3.75亿元,空港花园商业项目完成投资0.85亿元;列入西咸新区20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30亿元;枫叶国际学校项目完成初中校区部分教学楼、行政楼等建筑单体施工,阳光小镇小学、幸福小镇小学进行桩基施工;花园小镇公共服务中心已完工;2016年空港优美小镇幸福小镇一、二期项目已完工;开工建设广德路、兴教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完成广德路综合管廊建设1.02公里,投资1750万元;完成地下管线普测外业测量及内业校核302公里,完成全年任务的100.7%;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自贸大道两侧、正平大街南侧等公共绿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486万元;完成都市农业投资686万元;全年开展党建、自贸区等培训20期60余课时;采取季度考核点评办法,实行量化评分,排序通报,层层落实党建责任。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133万元,较上年增加7874万元,增长185%,增长主要原因为上年结余和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增加。包括:年初结余267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万元),其他收入27万元(为存款利息收入)。

2.支出总计12133万元,较上年增加10548万元,增长665%。增长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结余有大幅增加。包括:

(1)基本支出4300万元,为管委会事业运行支出。

(2)项目支出3297万元,其中:招商引资支出500万元,宣传支出1000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084万元,土地整理支出8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678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4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余43万元,就业补助支出结余190万元,商业服务业补助支出结余4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结余17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62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0万元,其中管委会事业运行支出4300万元,招商引资500万元,宣传支出1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支出1084万元;

(3)商业服务业支出678万元,其中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67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4300万元用于管委会事业运行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办公费222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8万元,物业费505万元,维修维护费6万元,租赁费1232万元,委托业务费5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无财政资金安排至政府采购,其他资金政府采购金额为7864.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341.5万元,工程采购1254.6万元,服务采购4268.4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