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人社民政局 关于做好空港新城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残联:

为了切实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满足辖区残疾人托养需求,空港新城管委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托养条件

具有空港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及低保、低收入家庭),持有残疾人证的易肇事肇祸人员优先。

二、服务机构

(一)秦纺医院:承接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

(二)空港新城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德瑞养老院):承接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托养;

(三)西咸新区慧爱心智障碍人士服务中心:承接智力残疾人集中托养。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托养条件残疾人,首先在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经评估可进行集中托养的,由服务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并与残疾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填报《西咸新区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或监护人持评估意见及托养服务协议,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社区)认定为贫困残疾人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评估意见、托养协议一并报街镇残联审核。

(二)街镇初审。街镇残联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同时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以及评估意见、托养协议,报新城人社民政局审批。

(三)新城审批。人社民政局审核申请资料,同意享受集中托养的,在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盖章,填写残疾人集中托养入住通知书。申请人持入住通知书,在定点服务机构按政策享受托养服务。

四、申请资料

(一)西咸新区贫困残疾人托养申请审批表3份;

(二)定点服务机构评估意见1份;

(三)申请人户口薄,监护人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四)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有户口薄复印件可不提供);

(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1份。

五、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依托镇村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及经评估有暴力倾向持证精神残疾人要逐户上门宣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托养服务。


      附件:西咸新区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申请审批表.docx



空港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李文盛 联系电话:3363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