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城各企业: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瞪羚企业群体数量,构建“科技型企业—瞪羚(潜在)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链条”,按照《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办发〔2023〕38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用企业账户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企业在线申报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内企业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类别)。

(二)主管部门审核。西咸新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在线推荐审核通过企业,并正式函报至省科技厅。

(三)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http://kjt.shaanxi.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认定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

二、 政策支持

(一)省科技厅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成长为瞪羚企业的,按照标准给予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二)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

(三)空港新城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空港新城支持秦创原建设若干政策》第四条)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准确填写推荐部门、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业务联系人:刘芮彤 33636622 13228072645。


附件:2024年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说明.doc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