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特殊群体关爱照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目的

健全新城特殊群体关爱照护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多元参与的特殊群体关爱照护体系,真正使特殊群体关爱照护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三是坚持家庭主体。四是坚持社会参与。

三、关爱服务对象

共分八类。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和残疾人。

第一类为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1-4级伤残军人。第二类为低保户、失独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第三类为低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家庭中失能或半失能的独居或双居老人; 5-6级伤残军人;失独家庭中70岁以上的老人。第四类低收入家庭中年龄在70岁以上本地无子女照顾(子女不在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的空巢老人;失独家庭中70岁以下的老人。第五类为70岁以上市级以上劳模;100岁以上老人;7-9级伤残军人。第六类为80岁以上除伤残军人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70岁以上留守老人(子女不在空港新城辖区)。第七类为经济困难有托养需求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第八类为已拆迁但未回迁,有临终照护需求的过渡群众。

四、关爱方式与补贴标准

(一)机构托养。针对第一类、第七类人员,机构按照政府指导价收住,新城全额给予机构补贴。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人员,按照“机构让一点、新城补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原则,机构参照特困供养人员收住价格收住,个人和新城分别按照5:5、6:4、7:3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对第五类和第六类人员,机构分别按照市场价的70%、80%收住,相关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二)居家照料。根据关爱照护对象实际需求,由第三方社会组织上门提供4小时/户/月到30小时/户/月不等的居家照料服务。最高时限内的居家照料服务费用由新城全额给予社会组织补贴,超过最高时限的居家照料费用由关爱照护对象承担。

(三)日间照料。第一至第七类关爱照护对象,均可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享受免费文化娱乐服务和低偿康复护理、助餐服务。新城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机构运营补贴。将现行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标准由1-1.5万元提高至1-7万元,运营补贴所需费用由新城全额承担。

(四)康复服务。第一至第七类关爱照护对象中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服药救助和住院救助、困难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康复救助等康复服务。

(五)安宁照护。对第八类关爱照护对象,由机构按照3000元/人的政府指导价收住,其中包含三天吃住、照护、仪容整理等,新城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机构补贴,个人承担2000元。

(六)志愿服务。鼓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卫生清洁、精神慰藉等志愿服务。


相关文件: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空港新城特殊群体关爱照护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