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委员会关于空港新城党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优化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党(工)委,各服务支撑机构,集团公司,城发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突出新城经济功能区作用,按照《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西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优化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部分机构和职能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城实际,经新城党委研究同意及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批复,对党委、管委会部分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组建党委、管委会相关机构

1.调整组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将党委管委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党委组织部的督查职责等整合,明确行政效能革命职责,调整组建新的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加挂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牌子,作为党委、管委会内设机构。

2. 组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党委组织部的统战职责,侨务管理职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职责,联系人大、政协职责,以及人社民政局的民族宗教职责等整合,组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务办公室牌子,作为党委、管委会内设机构。

3. 组建党委政法工作部。将社会综合治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党委政法工作部,加挂司法局、信访局、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作为党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不再保留社会综合治理局。

4. 调整组建人社民政局。将人社民政局的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调整组建新的人社民政局,加挂退役军人事务局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按省市、新区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5. 组建自然资源局。将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职责以及改革创新发展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城乡统筹发展局的林业管理职责,水资源、草原资源、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房屋拆迁及回迁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自然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林业局、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不再保留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6. 组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规划建设局的职责,以及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加挂文物局、市政公用局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不再保留规划建设局。

7. 调整组建教育卫体局。将教育卫体局的职责,以及人社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生育保险职责,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分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调整组建新的教育卫体局,加挂医疗保障局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8. 组建生态环境局。将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改革创新发展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城乡统筹发展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生态环境局,加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

9.组建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党委管委会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人社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规划建设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城乡统筹发展局的水旱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职责,有关部门的防灾、减灾职责等整合,增加联系消防职责,组建应急管理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按省市、新区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组建农业农村局。将城乡统筹发展局的职责,以及世界苹果中心服务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同时明确气象职责,调整组建农业农村局,加挂水务局、世界苹果中心服务办公室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11. 单独设立自贸区空港新城功能区管理办公室。将原设在改革创新发展局的自贸办单独设置,承担牵头推进新城自贸区建设职责、金融工作等相关职责,加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12. 组建临空经济服务局。将管委会与机场建设、航空公司发展关联性工作、协同机场发展临空经济,促进“三个经济”发展等职责以及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的投资服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临空经济服务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13. 将招商三局更名为航空物流发展局。突出航空物流发展、协同民航发展职责,同时加挂招商三局的牌子,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二、优化调整相关职责

1. 将人社民政局的机关及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聘用制员工社会保险经办职责交由党委组织部承担。

2. 将人社民政局的公积金业务经办职责交由财政局承担。

3. 将改革创新发展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财政局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交由审计局承担。

4. 将改革创新发展局的知识产权职责交由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分局承担。

三、党委、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

调整后,新城本级共有内设机构26个,分别为:

1.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

2.纪委机关

3.党委组织部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事业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4.党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5.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务办公室)

6.党委政法工作部(司法局、信访局、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

7.改革创新发展局(统计局、军民融合发展局)

8.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新城功能区管理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

9.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债务管理办公室)

10.招商中心(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招商一局

12.招商二局

13.航空物流发展局(招商三局)

14.临空经济服务局

15.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林业局、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16.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文物局、市政公用局)

17.教育卫体局(医疗保障局)

18.人社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19.生态环境局(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空港新城分局)

21.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世界苹果中心服务办公室)

扶贫开发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

22.应急管理局

23.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空港新城分局

24.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25.审计局

26.综合保税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优化的部门,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提出机构人员转隶意见,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做好办公用房调配,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涉及调整部门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转隶事宜,原则上部门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根据主管部门职责调整一并划入新组建部门。

(三)各部门具体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调整事宜,待下一步明确。

(四)本次调整未涉及内容,按原机构批复文件继续执行。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