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0年空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第二批)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各服务支撑机构,空港集团公司、城发集团、各入区企业:
为做好空港新城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空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空港新城范围内2020年符合空港新城相关产业奖补政策的企业(含金融机构)。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集中至空港新城政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窗口地址:空港新城政务服务大厅22号窗口
咨询电话:周娇娇(029)33633783
乔亦玥 (029)33636147
三、申报流程
依据《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细则》(陕空港发〔2020〕4号)和新区有关规定,本着优化流程、便利企业的原则,本次空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四、申报范围
本批次申报以下4项产业政策(详情见附件1):
1.《空港新城关于扶持航空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2.《空港新城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3.《空港新城关于鼓励第三方招商的奖补政策》;
4.《空港新城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的奖补政策》。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在空港新城注册、经营、纳税,并符合产业发展定位及相关政策文件的企业、机构和项目。
2.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
3.空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采取“最高不重复”原则对企业进行奖补,已享受新区、新城同类别奖补政策的不可重复申报。除经管委会认定的部分“双创”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外,企业每年可申请的奖补资金总额一般不超过其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空港新城留成部分(不含税费)。
4.已兑现2020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不再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企业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
6.原则上不奖励严重违反环保政策、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进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的企业;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经认定后,三年内不得享受空港新城、西咸新区等各项奖补政策,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7.享受奖补政策的企业,须做出十年内工商注册及税务关系不外迁的承诺,如若企业因自身原因违反承诺,迁出空港新城,或虽未迁出但出现运营不正常情况,除不再享受各项奖补政策外,须全额返还已经兑现的奖补资金。
8. 请招商二局牵头,工信局配合负责做好《空港新城关于扶持航空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申报资料初审工作,请财政局(金融办)负责《空港新城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申报资料初审工作,请招商中心负责做好《空港新城关于鼓励第三方招商的奖补政策》申报资料初审工作,请自贸办负责做好《空港新城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的奖补政策》申报资料初审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附件:附件1、政策文件.zip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发展改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