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市、西咸新区有关要求,为完善应急体系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应急信息按规定准确及时报送,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高效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的重要性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是及时掌握各部门及单位信息的重要途径,是及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加强和提高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对单位、各部门掌握工作时效性及主动权、履行职责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街镇和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做好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增强紧迫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及时精准的信息保障。

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体系

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综合协调等重要职责,责任重大。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衔接的要求,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室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规范值班纪律和信息报送程序,切实完善值班工作流程,做到规定明确,措施具体、制度规范,确保交接班有序衔接。保证在遇有突发事件后,能够迅速有效响应,及时妥善处理。

2.严格值班工作要求。值班室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值班期间禁止做与值班无关事项,禁止值班人员由其他人员顶岗、值班电话被呼叫转移等现象。

3.规范值班工作秩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期,要充实值班人员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

(二)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

各街镇、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值班人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上传下达、跟踪反馈等工作。

三、深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主要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应急联络员并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全面完善和加强应急值守机构建设,做到“有值班制度、有值班场所、有值班人员、有值班设施”。

四、规范应急值班工作程序

应急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值班期间手机要24小时待机,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接听电话,填写值班记录,有事及时向带班领导和新城应急局报告,并按领导要求迅速处理。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及内容。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各街镇、相关部门、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应立即报告空港新城应急管理局:

1.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2.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

3.在所属地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但性质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

4.在遇有紧急性突发事件时,公安部门、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部门等、应第一时间先报应急管理局或新城分管领导,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后,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完善信息报告要素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文字精炼,报告要素包括:

1.报告单位、值班员姓名、信息来源、接报时间;

2.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3.伤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财产损失情况

4.其它重要情况

同时,要注意做好突发事件的续报,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三)信息报告方式和时限

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1.初次报告(首报)

要求“接报即报”。根据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信息报告责

任单位应把握以下程序和时限:

(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和所属新城值班室报告;

(2) 新城应急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应当(不得超过30分钟)向本级领导和新城管委会报告;

(3) 对于(一般)或死亡3人以下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原则上按照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执行;

(4) 对于(较大)或死亡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镇及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书面报告新城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

(5) 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镇及有关部门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局及其主要领导,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上一级(新城管委会)及其主要部门;

事发地各街镇、相关部门及单位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先报事件、后报情况”原则,在第一时间客观、真实、准确的报告空港新城应急管理局。情况不明的要先报告已掌握的情况,然后在续报时将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发生原因、造成后果、工作开展等详细情况报告清楚,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在紧急情况下,事发地街镇、各部门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事件的简要情况;事件一旦了解清楚后,要立即报告书面信息。

2.阶段报告(续报)

在初报的基础上,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情况,突出事态进展和工作措施,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要将后续情况及时报告新城管委会。

3.总结报告(终报)

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的全过程

进行系统整理汇总,突出总结经验和原因分析、事件调查等情况,做出最终总结并向新城管委会报告。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电话(33636137)口头报告,然后再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该事件全部处理完毕。

具体报送内容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报送。报送内容中,要说明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

六、严格信息报送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城应急管理局报告。要严格按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新城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告。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即日起每天下午17:00前以电话和微信群及(书面)形式向新城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33636137)邮箱:364820361@qq.com报送应急值守情况。

七、严格紧急信息报送责任

严格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急值守漏岗、脱岗或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对紧急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要约谈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