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支持民航业发展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事项名称

对支持民航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办理部门

空港新城发展经济部

申报对象

西安机场运营国内客运航空公司

办件类型

/

承诺时限

/

行使级层

/

通办范围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咨询电话

王琪雯 15384604860

麻锐    18049522286

监督电话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1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受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 11号窗口 代润润 33633783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策描述

安排3000万元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起降航班给予增量奖励。按4月份航司实际执行航班量为补贴基数,6月起每月执行率较上月提升幅度10%-30%,每个(增量)航班奖励4000元,执行率提升幅度30%以上,每个(增量)航班奖励6000元,先达到奖励标准的先予以兑付,兑完为止(政策类型:即申即享)。

实施细则

政策对象适用于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运营的所有国内航空公司。执行率提升幅度指当月执行率与前月执行率的同比增速,航司当月执行率高于当月机场平均执行率的航空公司奖励结算时额外核算差额部分。

政策依据

《西咸新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陕西咸党政办字〔2022〕28号)

申报主体要求

主体为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运营定期航线的国内客运航空公司,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并在期间内实际运营航班。

相关概念解释

1.航司执行率:当月航司实际执行航班与计划执行航班的比值;

2.机场平均执行率指机场当月实际执行所有航班与计划执行航班的比值;

3.执行率基准:6月奖励以各航司4月-5月的平均执行率为基准,往后月份均以前月执行率为基准;

4.基本奖励:航司执行率提升幅度达到10%以上时应得奖励;

5.额外奖励:航司当月执行率高于当月机场平均执行率时核算差额部分的奖励;

6.奖励总额=基本奖励+额外奖励。

奖励具体核算方式

1.奖励标准

航司执行率提升幅度奖励标准

10%以内的增量部分

不奖励

10%-30%的增量部分

4000元/班

30%以上的增量部分

6000元/班

额外奖励部分

4000元/班

2.示例

机场6月平均执行率为30%,机场7月平均执行率为35%,A航司6月执行率为35%,7月执行率50%,执行率提升幅度为(50%-35%)/35%=43%>10%,故享受基础奖励;又因A航司7月平均执行率50%>机场7月平均执行率35%,故也享受额外奖励。

3.若最后一月各航司应得奖励总额大于财政结余资金总额,则根据结余资金总额按航司当月奖励占比结算。

申报流程及数据来源:

1.各航空公司每月第一周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提交奖补政策申请材料申报上月奖励;

2.由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联合财政金融部对各航司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并核算奖励金额。机场平均执行率、各航司执行率由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航信机场数据信息系统提供(附件2执行率复核确认表)。

3.各航司申报资料与奖励金额通过空港新城分管委领导专题会议审议后提交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财政金融局审批。

4.奖励金额由地方财政部门分别拨付至各航司。

5.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

1.航空公司奖补政策申请登记表

提供模板

(附件1)

加盖单位公章

2.西安机场关于航司执行率复核确认表

提供模板

(附件2)

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上信用报告

申请人自备

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航空公司奖补政策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2:西安机场关于航司执行率复核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