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关于消防救援站开展防消联勤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消联勤视频会及西咸支队防消联勤工作相关工作要求,空港新城消防救援大队将在空港新城范围内开展防消联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消联勤是消防救援大队与消防救援站、小型站共同开展的联合勤务工作,是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转型的工作方法,是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防消联勤工作形式为新城范围内消防救援站、小型站在对辖区单位开展“六熟悉”的过程中,同步开展防火巡查、宣传培训和演练测试。

三、防消联勤工作中,“六熟悉”主要为了解掌握辖区道路交通、消防水源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单位重点部位情况;防火巡查主要检查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保有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宣传培训主要对社会单位和群众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教育、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演练测试是对社会单位开展灭火疏散能力拉动测试和实战演练,检验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能力。

四、消防救援站、小型站在“六熟悉”时同步开展防火巡查、宣传后,录入巡查系统,针对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下达《风险隐患提示单》,将提示单移交大队督促整改,大队将拒不改正或者隐患突出的单位作为“双随机”重点抽查对象。

五、对“双随机”和专项整治检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突出、火灾隐患较大的社会单位将优先纳入防消联勤工作计划,社会单位也可主动向辖区消防救援站申请开展防消联勤工作,对在防火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符合《西咸新区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适用条件和适用情形的,可不予处罚。

六、消防救援站在开展“六熟悉”时,将同步利用“火宁”消防培训管理系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同时,消防救援站、小型站也将接受社会单位人员培训预约,满足一定培训人数后在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培训。

七、防消联勤工作作为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不代替消防监督执法和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作为火灾事故追责的依据。

八、防消联勤工作中,消防救援人员将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禁“吃拿卡要”,邀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