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关于自贸人才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西咸新区人才办、自贸办《关于印发〈西咸新区自贸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陕西咸自贸办发〔2023〕4号),经审核,现对空港新城功能区自贸强干人才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联系电话:(029)33633735

       附件:空港新城自贸人才拟认定人员名单.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