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陕西仕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根据陕西咸环函[2018]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陕西仕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为保证此次行政处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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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航投大厦A区301室

附件:陕西仕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