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咸阳渭北饲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根据陕西咸环函[2018]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咸阳渭北饲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为保证此次行政处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3363618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航投大厦A区301室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