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门拟对空港新城阳光里七期及幸福里十三期保障性住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363663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商务中心二期L区2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