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门拟对西安新航翼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气体氮化及离子氮化表面热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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