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空港)工作部关于泾阳县太平镇柳村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陕西咸环函〔2024〕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工作部对泾阳县太平镇柳村加油站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公示,为保证此次行政处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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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太平镇柳村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