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空港)工作部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
关于西安湄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门对西安湄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63663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商务中心二期L区207室

附件:环保新材料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稿).pdf

西咸空港审准【2023】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