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1年4月27日我部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7)和2022年10月20日我部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611201202220024号);建设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安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空港幸福里(八期)项目(一期) (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7)和空港幸福里(八期)项目(二期) (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611201202220024号);建设位置: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底张片区,云臻街以北,天和四路以西,广仁东路以南,天翼南路以东。因建设单位自身发展需求变化,现建设单位向我部申请撤销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7)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611201202220024号)。经审查,我部认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六十九条、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7)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西咸规地字第611201202220024号),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撤销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部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公示期:7个自然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向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港)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029-33636269)。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港)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