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力打造陕西航空物流枢纽,推动航空货源在西安聚集,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新城管委会”)现开展2020年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中转及国际本地集货工作。
一、报名原则
依照航空货邮吞吐总量统计的原则,与本年度在空港新城开展空空中转、陆空中转及国际本地集货业务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相关集货协议。
二、报名对象
(一)空空中转集货
1.2020年度国内空空中转集货较上年度增量达8000吨(含)以上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2020年度国际空空中转集货量达500吨(含)以上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代理资质。
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活动正常。
(二)陆空中转集货
1.2020年度通过陆运方式将运距300公里(含)以上的省外异地货源运抵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运出港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
2.在陕西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代理资质。
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活动正常。
(三)国际本地集货
1.2020年度国际本地进出港货量达500吨(含)以上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
2.在陕西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代理资质。
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活动正常。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航空货代企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空港新城航空物流发展局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日17:00点,过期不予受理),并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航空货邮量达标承诺函。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或相关完税证明。
4.如报名者非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出具盖有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其他相关资料。
四、附则
1.本通知由空港新城管委会负责解释。
2.本通知自2020年3月30日在空港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期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9-33636657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航空物流发展局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