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3批环境信访问题54件已累计办结226件

    11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环境信访问题54件。其中来电39件,来信15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5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226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这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2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3件,咸阳市和汉中市各7件,渭南市6件,宝鸡市和商洛市各4件,安康市3件,延安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各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5件,占46.3%;涉水问题14件,占25.9%;涉噪声问题4件,占7.4%;涉生态问题1件,占1.9%;其他问题10件,占18.5%。 
  截至11月15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577件,其中来电496件,来信81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从涉及的市(区)看,西安市177件,咸阳市64件,汉中市57件,宝鸡市47件,渭南市46件,榆林市42件,商洛市38件,西咸新区29件,安康市28件,韩城市15件,延安市14件,铜川市10件,杨凌示范区8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25件,占39.0%;涉水问题169件,占29.3%;涉生态问题44件,占7.6%;涉噪声问题41件,占7.1%;涉固废问题3件,占0.5%;其他问题95件,占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