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4批环境信访问题57件

已累计办结269件

  本报讯 (记者 宋志明)11月1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14批环境信访问题57件,其中来电47件,来信10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6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269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2个市(区),其中宝鸡市10件,西安市9件,汉中市8件,咸阳市7件,榆林市、商洛市和西咸新区各4件,渭南市和韩城市各3件,铜川市和安康市各2件,杨凌示范区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6件,占45.6%;涉水问题13件,占22.8%;涉噪声问题6件,占10.5%;其他问题12件,占21.1%。

  截至11月16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634件,其中来电542件,来信92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从涉及的市(区)看,西安市186件,咸阳市71件,汉中市65件,宝鸡市57件,渭南市49件,榆林市46件,商洛市42件,西咸新区33件,安康市30件,韩城市18件,延安市14件,铜川市12件,杨凌示范区9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51件,占39.6%;涉水问题182件,占28.7%;涉噪声问题47件,占7.4%;涉生态问题44件,占6.9%;涉固废问题3件,占0.5%;其他问题107件,占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