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32批环境信访问题10件

12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32批环境信访问题10件,其中来电0件,来信10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2月5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1398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批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4个市(区)。其中安康市4件,商洛市3件,宝鸡市2件,渭南市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5件,占50.0%;涉水问题2件,占20.0%;涉噪声问题2件,占20.0%;其他问题1件,占10.0%。 
  截至12月5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711件,其中来电1238件,来信473件。问题共涉及13个市(区)和4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420件,宝鸡市195件,咸阳市186件,渭南市179件,汉中市145件,商洛市135件,安康市117件,榆林市108件,西咸新区77件,延安市46件,铜川市45件,韩城市37件,杨凌示范区15件,省交通运输厅2件,省生态环境厅2件,省发展改革委1件,省水利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696件,占40.7%;涉水问题453件,占26.5%;涉噪声问题172件,占10.1%;涉生态问题86件,占5.0%;涉固废问题3件,占0.2%;其他问题301件,占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