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新闻通气会,介绍标准修订情况,并通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同时对新研发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的开发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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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08版标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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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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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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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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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各省、自治区均制订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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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物品,怎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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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后的垃圾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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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减量,我们还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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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共同推出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近期将依托“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平台正式发布并上线运行。

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并直观看到各城市当前分类标志情况和新标准标志调整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调整期间的衔接和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