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会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和贯彻新条例,指导监管人员和企业更好的开展排污许可工作,3月3日,空港新城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会议,会议邀请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排污许可室主任韩梅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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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韩梅带领大家逐条学习新条例,共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六章五十一条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企业及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存在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提高了排污单位守法意识,强化了企业排污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了从业者的专业管理能力,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扎实防治污染打下坚实基础。

空港新城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环保业务相关人员,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主管等6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