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倡议书

元宵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也可能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严重危害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保护环境,守卫蓝天,守护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我们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的新城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洁净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