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十大必备条件

创卫十大必备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6)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10)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