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保护区
秦岭范围下列区域,除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应当划为核心保护区:
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重点保护区
秦岭范围下列区域,除核心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应当划为重点保护区:
海拔1500米至2000米之间的区域;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景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环境保护区(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泊;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般保护区
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