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知多少?

1.秦岭分为几类保护区?

答: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

2.秦岭范围内是否可以随便弃渣、弃土?

答:不可以。施工产生的弃渣、弃土和其他废弃物应当回收利用或者运输到指定地点消纳,不得破坏生态景观、污染河流水系,不得向耕地、林地、河道、水库、湖泊等法律、法规禁止倾倒、堆放的地点倾倒、堆放。

3.秦岭范围内垃圾及污水如何处置?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排放污水、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破坏、擅自停止使用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4.西安市秦岭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1)擅自进入封闭区域;

(2)违反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3)破坏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

(4)非法野外使用明火;

(5)随意丢弃废弃物。

5.秦岭范围内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什么行为?

答:(1)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2)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3)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4)损坏、擅自移动界桩、围栏和标牌;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