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案例:陕西铜川首例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3月6日,铜川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依法对被告人袁耀辉等2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该案系铜川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宣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袁耀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成员,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干扰司法活动,破坏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秩序,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当地形成一定的非法控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判决被告人袁耀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疫情防控期间,宣判地点设在铜川市看守所和耀州区看守所。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认定犯罪事实,通过冻结、扣押、查封等多种手段,收缴被告人的涉案财产,直击黑势力要害,彻底摧毁了该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