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咸阳全市查处“官伞” 7人、“警伞”28人、“庸伞”23人

2018年以来,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挖掘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咸阳全市受理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3条。咸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97件,结案178件,党纪政务处分194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12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深挖彻查“保护伞”,先后查处“保护伞”案件34件58人,其中“官伞” 4件7人、“警伞”16件28人、“庸伞”14件23人,涉及厅局级1人,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29人;10名党政机关干部、34名公安干警、 4名检察官、1名法官、1名金融系统公职人员、8名村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严肃追究问责,对17名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14人,约谈提醒3人。对典型案件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去年以来共通报涉黑涉恶腐败案件24批81起,占查处案件总数的41.15%。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重点对三原县李新黑社会组织案、武功县吴领会黑社会组织案、礼泉县商金狮黑社会组织案、礼泉县商保国恶势力犯罪案等4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及的“保护伞”问题进行了直查直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军、礼泉县原农牧局局长陈继峰、礼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亚洲、礼泉县公安局副局长董阿锋、三原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孟晓锁等被立案审查调查,陈继峰、孟晓锁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对李军采取留置措施,已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