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日前,由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公开宣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南县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

商南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付某某、魏某某、何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赌博等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通过威逼利诱、放贷资金高息捆绑等手段组织多人参与赌博活动,致使多名参赌人员负债累累、婚姻破裂,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付某某等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至1.5万元的刑罚,为实现打财断血,对付某某用于开设赌场的一套单元房和一辆奥迪A4轿车等相关涉案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该案的办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