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

近日,长期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附近及未央区玄武路一带实施多种犯罪行为的恶势力团伙,因涉及6种犯罪行为被提起公诉,7月31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甄某伟与左某龙、左某雷、董某星等人结识后,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未央区玄武路等地实施贩卖毒品、寻衅滋事、抢劫、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已形成恶势力。

被提起公诉的多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永寿县人,最高学历只有初中。其中甄某伟、左某龙属于“二进宫”。

检察机关查明,2018年6月21日18时许,甄某伟驾驶共享汽车前往西安市未央区玄武东路罗马花园附近贩卖毒品时,遭遇民警抓捕。在抓捕过程中,甄某伟手持仿真手枪射击并驾车逃离现场。

这次惊险经历,并未使甄某伟放弃贩毒的生意。两个多月后,甄某伟伙同左某龙开车到山西晋城购买了制作冰毒的原料。

2018年7月26日,甄某伟以被害人朱某将轿车修坏为由,将朱某约至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某酒店附近强行索要赔偿。谈判未果,甄某伟手持仿真手枪对朱某车辆进行射击。无奈之下,朱某只能拿出1500元作为赔偿。两个月后,朱某再次因为修车事宜被拿枪威胁,这次甄某伟等人抢了朱某6000元钱。

2018年9月,上述3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罪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6日,经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执行逮捕。2018年12月18日,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以被告人甄某伟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左某龙和左某雷均涉嫌抢劫罪,向长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此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检察机关指控,本案中,主犯甄某伟多次开枪射击别人。去年七八月间,甄某伟从李某(另案处理)处买到一把射钉枪并进行改装。后甄某伟又在西安某建材市场购买第二支射钉枪,并在淘宝网上购买钢管、套筒等零部件,利用角磨机、钢锯等工具与左某龙、董某星进行改装。

此外,该恶势力团伙被公诉的还涉及容留他人吸毒和非法储存枪支等罪名。

检察机关认为,甄某伟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左某龙明知甄某伟贩卖毒品而与其一同购买毒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甄某伟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追逐、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甄某伟、左某龙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枪支,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甄某伟、左某龙和左某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走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左某龙明知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左某龙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的枪支而为其存放,应当以非法储存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7月31日,该案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