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现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