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省级家政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的通知

新城各企业:

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商务厅开展陕西省家政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350号)精神,现于家政服务行重点领域征集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公开公平、创新驱动、企业主体和规范引导,全面推进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标准领跑带动企业和行业提档提速,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引导家政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领域

本次活动主要围绕“母婴生活照护服务”开展。

三、申报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家政服务企业;

(二)无不良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处分,未在媒体曝光;

(三)所申报的企业标准原则上应有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四)所申报的企业标准核心技术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并在同行业、同领域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

(五)所申报的企业标准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 上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全文可查看,并已经实施。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二)《陕西省家政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见附件);

(三)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文本及自我声明公开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情况, 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按附件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不需另制封面),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推荐名单与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9月12日18:00前报秦创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835019733qq.com)。

六、激励措施

(一)凡被本次评定为“陕西省家政服务母婴生活照护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授予专项铭牌,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二)推行企业标准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制度,支持家政服务机构“领跑者”企业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同时,在标准创新贡献奖、政府质量奖评选和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中采信家政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鼓励各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企业标准“领跑者”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标准“领跑者”获批单位给予信贷支持。

(三)支持企业标准“领跑者”获批单位加强本领域标准化改革创新,拓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消费市场影响力,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


附件.pdf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