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城各企业: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和西安市、西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请各企业依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申报。


附件: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pdf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卢向洪                  电话:130929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