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新城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有关计划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整体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大赛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操作员(智能制造及应用)三个赛项。

三、竞赛内容

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实践操作占70%。相关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和数控技术操作员(智能制造及应用)赛项均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赛项为三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

(二)报名条件

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陕中央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教师和学生。其中,职工组比赛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学生组比赛选手需为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大赛时间和地点

2022年安排的赛项因疫情影响,将于2023年第二季度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大赛各赛项各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二)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三)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且为职业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四)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教师)身份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陕西省委推荐授予“陕西省优秀(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五)大赛各赛项获得职工组第1名队伍中理论成绩最高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度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六)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

1.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的教练(每支参赛队伍指定1名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4.对在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对在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者”证书。

5.对在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其中,第(一)至(五)项最终奖励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七、大赛报名

(一)新城各国有、民营企业参赛选手于5月25日前将“参赛队报名表”报秦创原工作部,由秦创原工作部汇总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二)报名参赛的队伍需提交《参赛队报名表》(见附件),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各赛项指定邮箱。

(三)参赛选手、教练和领队的食宿由组委会协调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组队单位要严密组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提前为参赛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名参赛时出具。


           附件.pdf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卢向洪 13092960609 273061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