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新城各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4〕84 号),现就做好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第17批)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认定工作

(一)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大数据、人工智能、光子、增材制造、卫星应用等五大新兴产业和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空港新城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经济规模基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技术中心设立在西安市区域内;

3.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创新效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5.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6.企业在申请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严重涉税违法行为;

(2)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

(三)申报材料要求

2024年认定工作:纸质版资料封面格式参考附件 1,并

按照附件要求编制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 “西咸新区-XX 企业”。

二、2024年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2022年评价通过及第16批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要求

参加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办法》有关评价要求开展自评,封面格式参照附件2,并按照附件2-1编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区-XX企业”。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及认定单位将相关材料一份及汇总表于2024年6月11日18:00前报送至秦创原工作部(空港商务中心M416)。


附件:1.第1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doc

          2.2024年度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doc

          4.承诺书.doc

         5.参与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分区县224).xlsx

         6.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徐晓坤 1308091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