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各企业:
现将西安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7号)转发你们,请新城各企业积极申报,于2023年2月6日18:00前上报至秦创原工作部,逾期不予接收。
要求:1.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参考市工信文件
2.汇总表盖章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6份。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76972804@qq.com)
附件: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pdf
秦创原(空港)工作部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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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各企业:
现将西安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7号)转发你们,请新城各企业积极申报,于2023年2月6日18:00前上报至秦创原工作部,逾期不予接收。
要求:1.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参考市工信文件
2.汇总表盖章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6份。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769728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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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创原(空港)工作部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