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应急局致企业的一封信——防疫也是最大的安全

空港新城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全体从业人员: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国人的心,陕西省已于2020年1月1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各级政府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作为一方政府,我们也向您致信,希望您和我们一起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保障好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陕西省安委办《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加强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申如下:

1.必须按照《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切实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严格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

2.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复产复工方案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3.必须以适当方式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播放安全警示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必须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5.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

6.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7.必须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完善预案及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8.必须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审批制度。国有煤矿复产复工由煤矿上级公司全面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并经煤矿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产复工;地方煤矿复产复工报直接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复产复工。工矿商贸企业停产停工不足6个月的,由企业自行组织复产复工验收;停产停工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由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组织复产复工验收。

9.必须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已往监管部门交办、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面整改到位方可复工。煤矿企业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2019年煤矿安全大整治九类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复产复工。

疫情防控,事关重大;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同舟共济,群防群治,为新城疫情防控及节后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生产经营单位遇到疫情防范问题需帮助的,请及时联系新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