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多地严查欠薪行为 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日前,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求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四川等10多个省市已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制定和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农民工拿到用汗水换来的“辛苦钱”。

瞄准重点行业,拓宽维权渠道

记者梳理发现,多地按照《通知》要求,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中,以招用农民工较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例如,辽宁对乡镇及村级道路、扶贫安置房、学校改造、水电管网、亮化工程等项目,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实行集中排查和整治;江苏集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等情况,确保窗口、电话、网络、信件等各个维权渠道畅通,24小时接受举报投诉;青海则对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施工项目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形成在建施工项目、全市州监察员包片到项目、欠薪隐患、青海12345反映问题和各级督办案件“四个清单”,加大督办反馈通报力度;

此外,多地还积极拓宽维权渠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如,河北提出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规范服务接待窗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以及“欠薪维权二维码”“欠薪维权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山东通过首问负责、有奖举报、“一案多查”、政媒互动等手段,将欠薪问题发现在当地、受理在当地、处理化解在当地,同时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入常态化运行,发挥平台欠薪预警功能,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欠薪工作水平。

多部门联动,组建专项核查整治组

解决农民工欠薪难题,需要行政、司法等多部门同时发力。目前,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已与检察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法院立案部门遇到欠薪案件时,可通过法检联动,共解打工者被欠薪难题。考虑到部分务工人员维权能力不足的现实因素,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可为其提供撰写起诉状、联系债务人等帮助。除检法协作机制外,务工人员遇到拖欠工资等难题时,还可到当地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各社区也有值班律师出谋划策。

福建则加强行政司法联动,通过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欠薪警情联动处置、根治欠薪联动执行等举措根治欠薪行为。省人社厅、公安厅联合建立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形成讨薪纠纷警情定期通报、互联共享、联动处置、案件移送长效机制;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强化惩治欠薪犯罪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来访登记、案件研判分流、立案调查、现场争议调解、调解协议仲裁确认……截至目前,贵州共开设农民工维权岗403个, 有效整合仲裁、监察、司法、工会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体系和资源,选派业务骨干担任窗口值班服务人员,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多元化调解、“一站式服务”解决纠纷,让农民工在维权道路上少走弯路。

严厉打击,保持对欠薪行为高压态势

对查实的欠薪和制度不落实等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有力震慑社会其他欠薪企业,是推动治理农民工被欠薪顽症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

11月16日起,北京丰台区人力社保局对农民工就业集中行业企业的制度落实和工资支付等开展联合检查,对全区所有在施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保安、现代服务业进行重点检查。依法责令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依法移送,将符合联合惩戒的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地区,湖南怀化将组织人员力量开展明察暗访、督导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对查实的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通过约谈、通报、问责、曝光等多种方式,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附:各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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