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西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重要论述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究;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集体学法,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要求,举办全市市管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专题研讨班,在市委党校、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分别设立“西安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和“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建立“一周一法,一月一考”等学法制度。

(二)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委积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市政府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西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强化总体部署和整体推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方红卫,市委副书记、市长叶牛平分别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会议、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大会等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研、专题研究等方式推动解决“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制完善、西安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重要推动者和重要实践者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

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作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全国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效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阎良区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西安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等5个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政府和未央区行政审批“1+N+Y”技术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更完备的制度,有效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坚持开展特色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政府规章,对73部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4次开展涉黄河保护法、不合理罚款、营商环境等专项清理活动。二是坚持健全文件备案审核机制。将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三统一”管理,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累计修改8件、废止41件),目前市本级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7件。三是全面推广实施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前采取专题会等方式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到目前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政机关共配备法律顾问1174人,配备率达到100%。修订《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西安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遵守决策程序。

(二)以更优质的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建成西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深化“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推动服务事项下沉到街道、社区办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96%“网上可办”、85%“全程网办”、90%以上公民个人事项实现“就近可办”,我市连续3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一,55项改革经验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被中央电视台评为“营商环境创新城市”,被《环球时报》社评为“2023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二是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横向整合19个部门46个信息系统,纵向打通部和省20个区县(开发区)调度系统,建成城市“生命线”综合业务平台,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大力提升涉外法治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法律服务机构在示范区落户运行。积极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涉西安成果,建立“法企对接”机制。成功举办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等高峰会议、论坛、培训活动30余场。

(三)以更有效的举措,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公示“红黑名单”信息27.9万余条。二是稳步下放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77个行政执法事项,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难题。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广运用非强制执法方式,住建、城管、交通等领域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形成“首违免罚”“劝导驶离”等柔性执法范例。

(四)以更科学的治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聚力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圆满完成中国-中亚峰会等重大信访安全保障任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超过8万件次,减免各类费用700余万元,新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3个,全市累计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548个,实现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全年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542件,调解成功率达98.72%。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告知等制度。推动涉诉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全年累计接收行政争议调处案件696件,结案289件,实质化解154件,调解成功率为53%。三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累计接收行政复议案件3765件、同比增长 43.43%,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3.04%,市本级全年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减少25.33%、败诉同比减少74.40%。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建成“两微多平台”普法宣传矩阵,新建“红领巾法学院”26所,累计建成“立体普法阵地”3600余个,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2825名,全年开展乡村振兴等主题普法活动5000余场次。

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还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运行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机制还不健全,行政区和开发区的权责边界还没完全厘清,存在职能边界不清晰、权责关系不对等的问题。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素质能力不高,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坚持不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开展“四个专题”活动,加强理论研讨、带头宣讲、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节点化、项目化实施好《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一规划两方案”各项任务部署。

(二)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不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智慧普法”,纵深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持续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特色法治乡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优化“四大工程”,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持续完善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全面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涉西安成果,高质量建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推进西安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推动“三个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和交流协作,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及陕西、西安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健全法治督察考核机制。

持续用好述法点评、法治督察、法治考核、执法监督、复议监督“五个抓手”,务实加强“小切口”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功能,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等重点工作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提升。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培养。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完善基层法治工作人员招录、选拔、任用、管理、培养机制,着力解决法治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进一步充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力量,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