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我公司陕西东方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与总包方中科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对原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公安分局项目现(空港置业领航大厦A座)进行外墙保温工程专业施工,工程总造价约为103万,工程俊工后由于总包单位故意拖欠应付工程款,导致我公司经营十分困难,工人工资无法支付结算,无奈之下我们向渭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证据确凿且充分,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完毕后,现在进入执行阶段,总包单位还应付我公司工程款80多万,由于总包官司众多,账面已无可执行财产,目前我们所知甲方业主(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尚有应付工程款未结算。希望通过与甲方业主(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沟通配合我公司进行代位执行,请领导们对于我们案件给予关注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