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咨询
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401JKHW
来信时间:2024-04-01 20: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恳求空港管委会领导协调空港新城安居置业配合代位执行工程款
信件内容:
我们是陕西一方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7月与总包方中科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对原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公安分局项目现(空港置业领航大厦A座)进行室外装饰工程施工,工程俊工后由于总包单位一直未付款,无奈之下我们向渭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证据确凿且充分,现在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完毕,进入执行阶段后,总包单位至今尚欠我们工程款300多万一直未付,由于总包官司众多账面已无可执行财产,致使我们公司面临重大危机,无法正常经营,目前甲方业主(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尚有应付工程款未结算。寄希望通过与甲方业主(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沟通配合进行代位执行,烦请领导们对于我们案件给予关注和支持,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04-10 17:1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网站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该项目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总包单位支付至有效合同金额的85%,不存在拖欠工程款事宜,剩余结算款待总包单位补齐相关资料后方可支付,因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只与总包单位有合同关系,与分包不存在合同关系,此事宜需与总包协商处理。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关注空港新城门户网站,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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