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我是福星惠誉美术城业主,即将交付之际,福星惠誉以一、二期大门独立设计为由,造成仅一墙之隔的二期入口大门与当时购买时所说差距太大(当时说大门与一期大门一模一样)此为其一。其二,二期洋房仅一楼、顶楼安装消防门,其他仅为门洞,若发生火灾事故,毒烟四处弥漫,没有遮挡之物,业主人身安全如何保证。(福星回复说:设计图纸如此,并且图纸已通过消防审核)。请问,就此标准,若生活期间,发生幼儿从消防门下楼,无任何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谁来负责,这是遵循的哪个标准,又是谁让通过审核的,业主对此充满疑虑,请相关部门核实、严查。望贵部门尽快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