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网站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按照《空港新城共有产权住房XXKG-DZ02-32地块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陕空港发〔2021〕7号)要求,终审需报新城住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审议结果,新城住房保障部门审定购买资格并报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按照工作安排,待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结束后,将联审结果报新城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审议。按照新区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办法规定,项目达到正负零方可办理预售许可证。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目前暂未达到预售条件。后期有问题可咨询029-33636400。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关注空港新城门户网站,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