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2020年6月7日,本人在斑斓小镇认购商品房(博物馆项目一期2号楼1单元10623),缴纳全额房款485680(肆拾捌万伍仟陆佰捌拾元)后开发商不予出具认购书。
6月10日,经本人再三要求,开发商出具了认购书,但信息不全,不予明确标明本人所购产品楼号,并且收据不写房款,执意写诚意金。本人此时发现该项目2号楼无预售证,后经两周项目仍无预售证,本人要求退款,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后本人于7月28日至斑斓小镇项目部正式提交书面退款申请。截止目前近一个月的时间,斑斓小镇项目开发商负责人以各种原因推脱,不给出明确退款日期。本人与开发商目前为止没有合同关系,也不存在合法的协议关系。
本人特此申诉,希望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能发挥行政职责,协调解决本人的申诉退款问题,本人希望8月31日之前能够收回被违法违规占用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