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咨询
来信内容:
姓  名:阮**
信件编码: GPPS200814B03E
来信时间:2020-08-14 21: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区物业
信件内容:
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区属于安置房,该小区的所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人员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和停车费用时针对业主与租户(租户都是周边拆迁的村民)有区别对待。 如果是 该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不收取任何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公摊电费(公摊电费没有电费明细),垃圾清运费和停车费用。 但是租户就应该交物业管理费用和停车费,简直就是区别对待。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0-08-18 18:2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网站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经空港物业公司核实,您所反映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针对业主与租户有区别对待,不收取业主任何物业管理费以及公摊电费、垃圾清运费和停车费事宜,与事实不符。具体原因如下:空港物业公司自接管阳光小镇小区以来,一直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收费。按照相关规定,小区为村民安置房,村民每户每人享有10㎡的商铺分红,用作抵扣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并非像租户所说不收取业主任何费用,不存在区别对待行为。8月18日上午11点20分,阳光里棚户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已向业主解释,业主表示理解。在后期的管理中,空港物业公司将不断加大对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力争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高业主满意度。空港12345热线办于8月18日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欢迎您继续关注空港新城门户网站,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